202205/30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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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类型 政策
资料类型 公开资料
有关省、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农牧)厅、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十四五”期间,国家继续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3省(自治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为切实做好政策贯彻落实工作,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共同制定了《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实施指导意见
经国务院批准,“十四五”期间,国家继续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3省(自治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有关地方),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下简称草原补奖政策)。为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草原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十三五”期间,国家启动实施了草原补奖政策,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农牧民保护草原意识明显增强,牧区生产生活生态在保护中发展,草原生态进一步恢复,牧区草牧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农牧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十四五”期间国家启动实施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具体体现;是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农牧民生活改善、草牧业生产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牧区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赢的重要举措。有关地方要从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实施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协作,务必把落实好这项政策作为重大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任务目标
通过实施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继续推行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引导农牧民合理配置载畜量,科学利用天然草原,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快草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牛羊生产高质高效发展;稳步提升农牧民收入水平和改善生活条件,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文明、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三、基本原则
一是保持政策目标、实施范围、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四稳定”,坚持牧区生产生活生态协同发展,以农牧民补助奖励为主要实施内容,确保政策实施的连贯性,稳定农牧民的政策预期。
二是继续坚持草原补奖政策资金、任务、目标、责任“四到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调动落实政策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有关地方负责草原补奖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要细化方案,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分解任务指标。
三是继续坚持任务落实、资金发放、建档立卡、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五到户(项目单位)”,确保政策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实施全程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完善绩效管理,有关地方要全面开展对放牧家畜控制、草原生态改善、草牧业发展等情况的绩效评价,加快资金发放,保障资金安全,维护农牧民切身利益。
四、政策内容
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实施草原禁牧、推动草畜平衡。对生存环境恶劣、退化严重、不宜放牧以及位于大江大河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对禁牧区域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5省和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可继续实施“一揽子”政策,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资金使用可延续上一轮政策的好做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用于推动生产转型,提高草牧业现代化水平,减缓天然草原放牧压力。
中央财政继续按照禁牧补助7.5元/亩、草畜平衡奖励2.5元/亩的标准进行测算,地方可结合实际进行适当调整。有关地方要将目前已明确承包权但未纳入第二轮草原补奖政策范围的草原优先纳入补贴范围,并结合本地区中央财政草原补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的面积,同时合理利用“封顶保底”措施,科学确定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等具体发放标准以及封顶、保底标准,避免出现因补贴额度过高“垒大户”和因补贴过低影响农牧民生活的现象。草牧业发展政策也要遵循支持到户的要求,确保农牧民享受草原补奖政策的收益不降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地方要建立健全由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建立财政、农业农村、林草等相关部门协调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全力做好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落实各项工作。有关地方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发放和绩效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政策实施需求,负责对享受政策的牧户和项目单位登记造册,开展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实培训,保障政策宣传到位,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政策组织落实;林草部门负责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草原管护网络,加大对草原禁牧休牧轮牧、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参照执行,下同)
(二)加强基础工作。有关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编制政策实施方案,以及支持草牧业发展的具体实施内容。前两轮实施禁牧的草原植被恢复达到解禁标准的,要转为草畜平衡,科学有序利用,动态调整,防止一刀切。要扎实做好草原补奖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基础信息准确、可靠。
(三)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省级草原补奖政策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有关地方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制定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资金分配方案,资金进行专账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要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等方式将草原补奖政策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农牧民,并在卡折中明确政策项目名称,支持草牧业发展的资金要按照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发放严格实行村级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有关地方各级农业农村、财政、林草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政策任务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有关地方财政、农业农村、林草部门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经省级政府批复的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联合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备案;并于每年12月30日前报送政策实施情况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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