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委中长期课题资源库

202208/0309:1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农牧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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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牧业及产业扶贫 龙头企业融资担保的建议

(2018年10月22日)

 乔伟

一、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支持自治区扶贫总体情况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紧紧围绕总行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全力服务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 截至2018年9月末,内蒙古分行累计发放扶贫贷款276亿元,余额22657亿元,实现自治区31个国贫县、26个区贫县扶贫贷款全覆盖。其中发放扶贫重大基础设施贷款3467亿元,易地扶贫搬迁贷款1332亿元,农村基础设施贷款14291亿元,产业扶贫贷款2949亿元,助学扶贫贷款5617亿元,切实履行开发性金融“增强国力,改善民生”的崇高使命,有力配合了自治区脱贫攻坚战略工作。 分行高度重视产业扶贫的“造血扶贫”作用,多次现场实地调研,根据贫困地区不同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制定“一县一策”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因地施策、因困施策,特别是加大了农牧业及扶贫龙头企业产业扶贫的支持力度。 

二、龙头企业产业扶贫的重要意义 龙头企业产业扶贫是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方略,确保稳定脱贫、持续脱贫的重要举措。中央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要通过产业扶贫实现3000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习近平总书记在张家口市考察时也提出“要把发展生产扶贫作为主攻方向,努力做到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 内蒙古自治区始终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将农牧业纳入“十三五”规划进行布局,形成了乳、肉、绒、薯、粮油、饲草、食用菌、瓜果、药材、旅游及民族用品等十大扶贫特色产业。通过完善龙头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持续增加收入。

 三、龙头企业产业扶贫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幅员辽阔,受到区域经济发展、金融环境、历史地理等诸多因素影响,不同地区产业扶贫龙头企业的发展规模、综合实力、融资需求、担保资源参差不齐,具有集中在农牧业行业、以中小微型民营企业为主、大型实力雄厚的央企国企和上市公司相对匮乏的特点。 一方面,自治区农牧业扶贫龙头企业具有分布广泛、数量多、贴近贫困村户、生产方式适合农村实际等优势,可以作为大型企业帮扶贫困村户的渠道,在产业扶贫工作中承担举足轻重的重要角色。 另一方面,自治区农牧业扶贫龙头企业也具有资金制约生产规模、资金筹措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弱等先天劣势。要想促进农牧业扶贫龙头企业进一步发展,充分发挥其精准扶贫功效,就必须解决其融资难题,引入银行贷款等信贷资金。但是受龙头企业在银行的信用评级不高、担保资源有限的限制,农牧业扶贫龙头企业很难取得银行贷款。 四、自治区农牧业产业扶贫有关建议 为进一步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为自治区农牧业扶贫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防范地区金融风险,将扶贫工作好事办好,亟需自治区有关部门从以下几方面对此进行支持: 一是建议自治区出台支持农牧业扶贫龙头企业的担保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农牧业及扶贫龙头企业提供担保等增信支持。比如增加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鼓励担保公司为龙头企业提供担保等,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进一步撬动银行信贷资金。 二是建议设立自治区级风险准备金,为龙头企业融资提供风险缓释措施,提高农牧业扶贫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维护区域金融生态稳定。 三是建议建立自治区级“四台一会”统贷机制,用批发的方式解决零售问题。通过搭建“统贷平台、担保平台、管理平台、社会公示平台、信用协会”等合作机构,批量开发、推荐、管理龙头企业扶贫融资工作,实现参与各方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可持续化农牧业扶贫企业融资模式。 (发言人单位、职务:自治区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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