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委中长期课题资源库

202208/0314:4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农牧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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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疫情对内蒙古农牧民工 就业及收入影响应予关注

为深入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内蒙古农牧民工节后返岗复工影响,2020年3月,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疫情对农牧民工就业和收入影响调研,对362名农牧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农牧民工返岗复工和收入受到的影响较大,八成以上的农牧民工选择继续返城务工,但创业意愿不强。

一、调查样本基本情况

本次在内蒙古的11个盟市选取了362名农牧民工,其中,男性占66.57%,女性占33.43%;年龄以20岁-39岁的80后、90后为主,占到51.1%。

图1调查的农牧民工年龄分布

从主要从业地区看,调查样本在自治区内务工的占到九成以上,其中,59.12%在乡内务工,13.81%在乡外县内,17.40%在县外省内;在省外务工的占9.67%。

从受教育程度看,小学及以下学历的占14.37%,初中学历的占47.24%,高中学历的占17.40%,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21.00%。

从春节前所从事的行业看,样本涵盖了一二三产,其中第三产业最多,占到61.05%。从事第一产业的占22.38%,从事第二产业的占16.57%。从主要从事行业看,农林牧渔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建筑业分别占22.38%、17.68%、12.15%、8.56%、6.63%、6.08%。

二、疫情对农牧民工就业和收入影响较大

(一)已返岗复工不足六成。

调查显示,截至3月中旬,已返岗复工的农牧民工占总调查人数的54.70%;返岗和正在等待隔离期满复工的占2.49%,推迟返岗的占17.13%,不确定是否返岗的占14.09%,确定不返岗的占11.60%。当前各地区正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模式也由居家办公、错峰上班向正常化转变,但前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服务业、餐饮业、运输业等普遍停工停产,被调查对象复工率较低。在已返岗复工的农牧民工中有62.38%的工作方式已回归正常,根据任务弹性工作的占27.14%,轮流上班的占10.48%。

(二)疫情对部分行业影响明显。

在调查的样本中,居民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制造业的就业人员受影响明显。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没有返岗复工的人员中,这些行业的人员占到了84.24%。这些行业属于传统行业或劳动密集型行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较强,在正常生产时期吸纳劳动力的基数也较大,而疫情防控旨在减少人员接触,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人员流动多的服务行业自然推迟复工。例如,通辽市的郝某、狄某为夫妻,一直在外务工,郝某主要从事批发零售行业送货,狄某从事批发零售行业销售,二人没有其它技能,只能从事一般工作,收入不高,原计划2月8日开工,受疫情影响郝某于3月2日复工,狄某至今未接到返岗通知,只能在家焦急等待复工。

(三)收入受疫情影响降幅较大。

1.务工收入下降明显。

调查结果显示,受疫情影响,38.77%的农牧民工表示所在企业返岗后工资待遇将会受到影响,11.56%的农牧民工表示不清楚是否会受到影响。在问及1季度工资为自己去年全季度工资的百分比时,认为小于等于30%的占21.37%,30%-50%的占11.11%,50%-80%的占42.74%,80%-90%的占16.24%,90%-100%的占7.69%。在兴安盟的苏某属于县外省内外出务工人员,在乌兰浩特市的一家汽车修理厂工作,因疫情期间封城隔离、交通管制、获取通行证手续繁琐等原因,导致开工时间延迟,减少了近一个月的收入。家住集宁区城郊的席女士在一家小作坊生产工艺品,老板是南方人,为了回家过春节,提前放假,本想着节后早开工填补一下减少的收入,结果疫情太严重,整个2月份只能待在家里,没有收入。

2.自营收入无法保障。

本地自营的农牧民工39.77%认为自营情况受到一定影响,25.00%认为自营情况受到较大影响。在问及预计1季度自营净收入与去年同期的差异时,13.10%认为只有去年的30%以下,11.90%认为是30%-50%,47.62%认为是50%-80%,20.24%认为80%-90%。例如,2019年孙某夫妻2人在外地学习蛋糕烘焙技术,返乡后在家创业,开办蛋糕店。因疫情期间娱乐、住宿餐饮业疫情期间不可营业,蛋糕店经营收入大幅下降,预计经营净收入减少2-3万元。截至目前仍处于停业状态,夫妻两人在家待业。

(四)返岗复工后岗位变化大。

调查结果显示,仅有50.55%的农牧民工返岗复工后将返回之前的原单位原岗位,0.55%的农牧民工返回之前的原单位不同岗位就业,48.90%的农牧民工将不再返回原单位就业。主要原因是疫情过后,部分农牧民工在行业和就业地的务工选择上有所变化,离家近的本地务工成为大多数准备重新选择就业的农牧民工首选。

三、农牧民工下一阶段的就业意向发生变化

(一)创业的积极性不高。

在问及“若放弃外出务工,今后您有何打算”时,47.37%的农牧民工表示将选择在本地务工,35.53%表示将在本地务农,10.53%表示准备待业,只有6.58%的农牧民工表示准备本地自营(创业)。影响农牧民工创业积极性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经济环境受到疫情影响,居民整体消费变少,农牧民工不敢创业;二是资金储备不足,农牧民工缺少必要的创业资金;三是缺乏创业能力,农牧民工文化水平整体较低,技术资源匮乏,不具备创业条件。

(二)就业选择上存在困难。

据调查,疫情对大多数农牧民工的就业选择产生的影响不大,66.57%认为基本没有影响,24.03%认为有一定影响,只有4.14%认为有较大影响。目前农牧民工在就业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难排序为:21.26%的农牧民工认为缺乏防疫用品,18.87%认为交通不便影响外出,18.66%认为疫情不除无法复工,16.49%认为工资收入低,13.67%认为找工作难度加大。

在问及“目前在就业方面存在哪些担忧”时,被调查农牧民工选择担心收入降低、担心物价上涨生活成本上升、担心外出就业被传染、担心就业岗位不稳定的最多。

四、对策及建议

(一)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持续做好疫情监测,统筹安排返工复工时间,简化出行手续,坚持科学防控,尽快做到有序复产。协调安排专车、专人对农牧民工接送,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对服务业等受影响严重且农牧民工聚集较多的行业给予政策支持,协助企业为即将返岗的农牧民工分配口罩等防护物资,或设置优先购买渠道,确保返岗农牧民工安心返岗、安全上岗。

(二)多措并举,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体,保护企业就是稳定就业岗位、稳定就业薪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仍坚持复工复产的,对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返还。允许企业延迟缴纳税收、社会保障等费用,降低企业因疫情受到的损失。同时对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三)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企业与农牧民工劳动关系。

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不能进行正常劳动的农牧民工的劳动关系、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问题,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对于因隔离、留观、治疗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农牧民工暂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工。

(四)加强引导,保障农牧民工转移就业。

通过调节、引导和刺激农村牧区需求,拓宽各地非农就业渠道。增加农牧民工就业岗位。相关部门应发挥好“桥梁”作用,根据农村外出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和市场就业需求情况,发布有关就业需求信息,组织农牧民工到定点企业就业,形成规模化,进一步解决“招工难”和“就业难”问题,减少疫情对农牧民工就业的影响。

(五)开展培训,做好农牧民工复工培训和指导。

要加强对农牧民的就业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牧民工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使其成为有一技之长的高素质劳动者。在疫情过后拥有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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