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委中长期课题资源库

202208/08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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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农牧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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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草原地区生态修复工程任重道远

巴林右旗政协反映:草原是我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覆盖着2/5的国土,像皮肤一样保护和滋养着大地。草原承担着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吸尘降霾、固碳释氧、调节气候、美化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因此,草原生态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整体的生态安全。近年来,随着牛羊肉市场行情上涨,畜牧业发展迅速,农牧民家庭牲畜存栏量激增,以自然放牧为主的牲畜饲养方式对区域内草原环境带来严峻挑战。以赤峰市巴林右旗为例,赤峰市巴林右旗在内蒙古地区草原生态具有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基本情况

巴林右旗巴林右旗位于赤峰市北部大兴安岭南麓,境内科尔沁沙地沿西拉沐沦河由西向东延伸,总国土面积1531.65万亩(1025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00万亩,占总国土面积的13.06%;森林面积407.2万亩,森林覆盖率28.17%;草原面积1270.6万亩(草原生态奖补机制补贴面积),占总国土面积的83%,土壤基质脆弱,可利用草原面积占草原总面积的87.5%,草原质量和数量属于良质中产型草原。

二、存在的问题

(一)禁牧休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划分不够科学。一是常年禁牧休牧区范围偏小。就天然草原分布状况而言,北部草原产量较高,南部较低,目前仅有10个嘎查村(索博日嘎镇8个嘎查村、幸福之路苏木2个嘎查村,属于优质草原)常年禁牧,其余152个嘎查村(属于中下等草原)均为草畜平衡区。二是草畜平衡区放牧压力大。在草畜平衡区的季节性禁牧区允许放牧时期,草原超载畜量约100万只羊单位,还存在常年禁牧区和旗外的牲畜大量涌入草畜平衡区“借场放牧”的现象,给草畜平衡区带来很大放牧压力,不利于草原植被恢复。

(二)推进舍饲圈养难度较大。推进舍饲圈养是解决生态治理和农牧民生存这一主要矛盾的关键,而农牧民最关心的饲草料生产、加工、舍饲棚圈、技术服务等保障禁牧休牧制度落实的配套项目却跟不上,在现有条件下,推行禁牧舍饲也会导致圈舍建设、牲畜调整等饲养成本增大,因此群众积极性不高。一是思想认识不足。由于传统饲养观念根深蒂固,新型科学化养殖模式还没有普遍推开,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农牧民养殖户对发展舍饲圈养理念的认识明显提高,但对发展舍饲圈养的具体要求、技术技能、经营管理、市场把握还存在差距。二是草原载畜压力偏重。根据行业统计,2021年8月末,全旗牲畜存栏237.18万头只,其中牛存栏17.47万头,羊存栏219.71万只。牛羊放牧养殖212.83万只羊单位,而草原理论载畜量为112.46万只羊单位,超载100.37万只羊单位。且,全旗羊存栏中,乌珠穆沁羊或寒羊串,占比65.96%,该品种羊尾肥大、出肉率低、生长缓慢、繁殖率低、耐寒,适合放牧养殖,不适合圈养。如转为舍饲圈养成本偏高,对实施禁牧休牧制度增加了一定难度。三是基础设施薄弱。畜牧业基础设施不足和标准化程度偏低仍是制约农牧民养殖户发展舍饲圈养最突出的因素之一,农牧民发展舍饲圈养所需的棚舍、储草库、青贮窖、饲草料加工机械仍然存在较大短板,现有的畜牧业基础设施没有统一的标准,实用性不强、利用率不高,远远无法满足现代化畜牧业的现实需求。

(三)粮改饲补贴范围偏小。饲草料不足是造成草畜失衡、生态失衡和不舍饲圈养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全旗青贮玉米种植面积已达45万亩,但是上级下达“粮改饲”项目的补助面积只能覆盖6万亩左右,远远不能满足巴林右旗种植的需要。

(四)草畜平衡制度落实不彻底。二轮土地及草牧场承包工作开展以来,很多地方的草牧场家庭承包工作未落实到户,各户草牧场界限划分不清,农户名下虽有草牧场亩数,却没有细致确定区域,导致农户草蓄平衡形同虚设,养殖大户于无蓄户纠纷不断。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强生态修复,构筑生态安全屏障。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面临生态修复的艰巨任务,必须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政治责任。为此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加大草原监管力度。一是把宣传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作为落实补奖政策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宣传草原补奖、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的规定,使农牧民群众熟悉草补政策和禁牧、草畜平衡制度的要求。二是纳入村规民约管理。针对村规民约在农牧民群众中具有较强执行力和遵从性的实际,结合区、市、旗对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的规定要求,广泛征求农牧民群众意见建议,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将违约处罚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并逐户签订责任书,设立标识,实行嘎查村级公示制等措施。三是设置草原监管员。每个村都要配草原监管员,由本村农牧民担任,建设充实了一线草原监理队伍,草管员因自身拥有懂民族语言、熟悉本村基本情况等优势,可将草原监管延伸到每一块草场、每一户农牧户。

(二)实施农户草牧场租赁制度。以嘎查村为单位,建立并推广农牧户草牧场租赁制度,以各农牧户家庭草牧场承包面积为基数,确定该户草畜平衡可放牧饲养的牲畜上限,超出该上限的牲畜必须全年舍饲圈养或向无畜户、嘎查村集体租赁草牧场放牧饲养,租赁费用由饲养户和无畜户自行商议。同时,加大对偷放、夜放、超额放牧的巡查处罚力度,确保以草定畜顺利实施。

(三)加强基础设施和饲草产业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政策,整合乡村振兴和涉农涉牧项目资金,适当向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倾斜。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标准化设计和专业化指导,对利用率不高、实用性不强的旧棚圈、草棚、青贮窖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对新建的可以“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重点把资源集约集聚集中到规模成型的企业、合作社、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养殖大户,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为全旗发展舍饲圈养提供完备的基础设施保障;强化试验示范高标准饲料地建设,依托巴林右旗现代农牧业草畜一体化建设项目,加大优质品种全株青贮玉米种植推广力度,实施青贮玉米种植、收贮全程机械化作业,收储环节补贴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种植紫花苜蓿等高品质饲草,提高锦鸡儿灌木利用率,为发展舍饲圈养提供充足的饲草保障。

(四)将玉米青贮种植,全部纳入“粮改饲”补贴,用经济手段推动草原修复和畜牧业转方式调结构。如果按今年巴林右旗种植45万亩青贮玉米算账,可生产青贮饲料202.5万吨,可为91.32万羊单位提供优质青贮饲料,可有效缓解天然草场压力。将玉米青贮种植,全部纳入“粮改饲”补贴,用经济手段推动草原修复和畜牧业转方式调结构,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种植户积极性,才能推进舍饲圈养,才能解决草原资源匮乏地区草畜矛盾问题,实现生态保护与农牧民收入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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