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610:27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农牧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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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类型 公开资料
自治区政府:
按照《自治区2022年度政协协商计划》,8月31日,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马学军主持召开“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专题协商会,通报调研情况及初步成果。自治区副主席李秉荣出席会议并讲话。6位政协委员、智库专家和企事业单位代表作重点发言,与农牧厅、财政厅、科技厅等部门深入协商。现将协商形成的共识及相关意见建议报告如下。
一、协商形成的基本共识
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出台一批政策文件,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良种化水平提升、优势特色品种培育”三大工程,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要求相比,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第一,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存在短板。一是资源本底不清。近40年未开展全区范围的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种质资源登记、评价、鉴定及利用工作体系不健全。二是种质资源保护基础薄弱。还没有完备的公益性质的农作物综合种质资源中期库,绝大多数资源仍保存在常温库里。重点草种质资源保存率39.8%、特有种保存率24.6%、珍稀濒危草种保存率15%。三是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投入不足。资源收集、日常运行等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导致资源扩繁等深层次工作内容被压缩。“十三五”期间,玉米种业财政支持研发经费仅600万元。
第二,优势特色品种培育与市场化开发利用能力不足。一是新品种选育研究利用水平存在差距。种质资源系统鉴定与优异基因资源深度挖掘利用滞后,新品种选育难以满足生产发展需要,市场占有率不高。自育玉米品种种植占比35%,自育马铃薯品种种植占比不足10%。奶牛、肉牛核心种源面临“卡脖子”问题。二是品种保护工作亟待加强。2016年以后,随着国家种子法取消对除玉米等五大农作物以外的品种审认定制度,品种保护工作出现断档期,一品多名、一名多品现象比较普遍。三是种业研究队伍人才匮乏。种业科研单位、企业骨干人才面临断层。国家驻内蒙古的农牧业科研机构人才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中国农科院草原研究所拥有120多个博士,由于对接和需求了解不到位,对我区以种业为核心的草业发展贡献有限。
第三,产业化水平亟待提升。一是种业企业“多散小弱”。政府缺乏对种企研发生产的支持奖励机制。目前,我区持证种子企业233家,2021年种子销售总额25.67亿元。山东省2021年底持证种业企业715家,种子销售总额103.25亿元。二是育、繁、推脱节。以企业为主体的种业创新体系尚未形成。全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仅3家,占比1.3%。三是自主品种开发存在短板。赤峰市69家种业企业具有自主品种的企业不足20家。乌兰察布市14家有经营种薯资质的企业中仅3家有自主品种。四是基地建设滞后。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只有9个,仅占全国的4.2%,与农牧业大区地位不相匹配。
二、对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建议
第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乡村要振兴,种业需先行。要以抓好“三大工程”为重点,统筹好政策、项目、资金和科研力量,重点盟市成立现代种业创新发展推进专班,将种业发展纳入党政实绩考核内容。细化实化种业振兴行动工作方案,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深入实施自治区种业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积极争取国家种业重大专项落户我区。
第二,做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摸清种质资源家底,尽快完成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工作,加大珍稀、濒危、特有资源与地方特色品种收集力度。明确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的中长期发展目标与任务,到2030年全区农牧种质资源实现应保尽保,畜禽资源保护利用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抓好种质资源库建设,根据产业基地发展需要,建设4个功能完善的农作物种质资源库、1个牧草种质资源库和1个畜禽遗传资源区域基因库。加快种业基地建设,统筹利用国家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加快建设马铃薯、玉米、大豆等良种和牛羊种源等国家级育制种基地、核心种源基地和自治区级优势种业良繁基地。
第三,下功夫组织育种创新技术攻关。推动建立国家级作物新品种测试试验评价中心,向农业农村部争取在我区建立新品种区域测试评价站。开展育种主体联合攻关,选择种业科研实力强的科研机构和高校与种子龙头企业组成创新联合体,通过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引入国家级育种专家与地方育种团队联合攻关。鼓励地市级农业科研院所与种业企业合作,开展资源精准鉴定评价。依托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企业,加快建设开放式的种质资源鉴定与基因挖掘平台,采用传统性能测定和分子辅助标记等现代技术,对农作物、畜禽和草种等种质资源进行精准鉴定评价。加强地方特有品种培育,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育种科研攻关。农作物种业应选择我区具有育种优势和研发基础的大豆、谷子、向日葵和种植面积大、产业有优势、种业有短板的玉米、马铃薯、燕麦,启动实施育种创新联合攻关项目;畜牧种业要加快在肉牛、肉羊、生猪、绒山羊、奶牛优质种质自主培育与高效扩繁等方面实现突破,特别是在奶牛种源建设方面,从自治区到盟市都要推进建设高产奶畜核心群,培育优秀种公牛,提高我区奶牛核心种源自给率;草种业应重点解决优质牧草的新品种选育,扩大优质牧草种植面积,整体提升草种业全产业链条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先进生物育种技术研发与应用,支持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在生物育种、干细胞研究等方面发挥基础科研支撑作用。广泛开展分子育种方法,率先在草食农畜和人工草地牧草品种上发力。
第四,加快培育壮大种业市场主体。培育种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种业集团,培育种业企业巨头,打造种业品牌。到2030年全区培育10家以上“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开展种业企业扶优行动。设立自治区种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现代种业企业和产学研一体化联合体,争取在基因育种、特有品种选育等方面取得新发展。对种业企业研发使用的土地租金进行补贴,对研发、试验使用的基地进行高标准改造提升。
第五,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政策统筹。加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政策供给,推动各类育种资源向科研院所、创新型种业企业公平开放。创新优化种业发展人才政策环境,利用近京优势,与国内外知名高校联合,在育种企业和基地设院士、专家工作站以及博士、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基地。充分发挥中国农科院草原研究所等驻自治区国家科研单位重要作用,着力解决核心种源“卡脖子”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参与育种企业工作和绩效分红的政策机制。制定人才引进、科技人员兼职兼薪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形成重人才、重科研、重创新、重成果、重转化的良好氛围。设立种业创新专项资金。适度向原始创新性科研活动倾斜,对取得重大社会效益的育种创新品种给予奖励或补助。鼓励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种业振兴。加大良种进村入田的推广力度,建立起“科研院所+企业+农牧民”种子信息共享平台,做到种源可溯。扩大良种示范田种植面积。
第六,全面深化种业市场监管工作。加大对《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加大种业市场监管处罚力度。强化品种登记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育种企业能力评价体系及负面清单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智慧种业”平台,实现曝光、处罚情况实时发布。
中共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组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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